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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推广使用国Ⅳ标准柴油 10月1日起施行

时间:2014-08-18 09:22来源:中国江苏网作者:戚阜生

       【重型车网  转载】8月14日,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《关于推广使用第四阶段车用柴油的通告》,再次推动油品质量升级。根据通告,自今年10月1日零时起,无锡、徐州、常州、苏州、南通、连云港、淮安、盐城、扬州、镇江、泰州、宿迁共计12个地市推广使用国Ⅳ标准柴油。

  由于国Ⅳ标准柴油较国三柴油硫含量从小于350PPM降到小于50PPM,可以大大降低污染物的排放。目前,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、金陵石化、扬子石化是江苏主要油品生产供应商,他们从6月份开始筹划柴油油品升级工作,制定实施油品置换方案, 8月15日至9月10日前完成油库置换工作,确保9月30日24时前完成加油站置换以及标识更新。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将严格遵照省政府要求,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完成油品升级工作。

  据了解,自2006年以来,先后进行了10次油品质量升级,江苏省一直走在全国前列。油品升级后,每年可以减少二氧化硫等空气污染物排放3000多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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